杭州华丰纸业有限公司(含杭州新丰纸业有限公司)污染地块修复工程效果评估报告内容提要
--杭州华丰纸业有限公司(含杭州新丰纸业有限公司)污染地块修复工程效果评估报告内容提要
杭州华丰纸业有限公司(含杭州新丰纸业有限公司)污染地块修复工程项目于2020年3月9日开始,至2020年7月27日结束,修复工期141日历天。2020年3月15日至5月12日,施工单位完成了本地块内污染土壤的清挖和外运,基坑开挖清理工程中实际开挖污染土壤面积35931m2,比方案设计面积大1284m2;实际开挖污染土壤方量68541.8m3(含放坡污染土),比方案设计方量多19908.8 m3。砖瓦厂/水泥窑协同处置单位共接收污染土6708车,约107328吨。其中,黄湖砖瓦厂接收污染土942车,约15072吨;桐庐珠山新型建材有限公司接收污染土5313车,约85008吨;安吉南方水泥有限公司(美欣达)接收污染土453车,约7248吨;协同处置单位接收污染土方量与实际开挖污染土方量基本相一致。2020年3月21日至7月27日,水泥窑/砖瓦厂协同处置单位完成了本项目全部污染土壤的处置,且在处置过程中落实了二次污染防范措施,烧制的成品能够满足安全使用的要求。
效果评估单位(浙江大学)组织相关专家在现场踏勘、收集调查相关资料等基础上,参照国家和浙江省的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导则,根据《杭州华丰纸业有限公司(含杭州新丰纸业有限公司)场地风险评估报告》、《杭州华丰纸业有限公司(含杭州新丰纸业有限公司)污染地块土壤修复工程修复施工方案》等资料,确定了污染土壤修复工程施工的效果评估对象、标准及流程,通过文件审核、现场勘察、采样检测等手段,完成了修复工程效果评估,编制了《杭州华丰纸业有限公司(含杭州新丰纸业有限公司)污染地块修复工程效果评估报告》(以下简称《效果评估报告》),并于2020年8月20日通过了专家评审。本地块修复后达到了安全利用的要求,无需进行后期监管。
2020年9月16日,浙江省生态环境厅会同省自然资源厅委托技术机构对《效果评估报告》进行了技术审查,根据技术审查意见,提出以下评审意见:《效果评估报告》内容基本完整,选用的评价方法和标准较为规范,评估结论总体可信,原则同意通过评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