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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华丰纸业有限公司(含杭州新丰纸业有限公司)污染地块修复工程效果评估报告内容提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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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华丰纸业有限公司(含杭州新丰纸业有限公司)污染地块修复工程效果评估报告内容提要


杭州华丰纸业有限公司(含杭州新丰纸业有限公司)污染地块修复工程项目于202039日开始,至2020727日结束,修复工期141日历天。2020315日至512日,施工单位完成了本地块内污染土壤清挖和外运基坑开挖清理工程中实际开挖污染土壤面积35931m2,比方案设计面积大1284m2;实际开挖污染土壤方量68541.8m3(含放坡污染土),比方案设计方量19908.8 m3。砖瓦厂/水泥窑协同处置单位共接收污染土6708车,约107328吨。其中,黄湖砖瓦厂接收污染土942车,约15072吨;桐庐珠山新型建材有限公司接收污染土5313车,约85008吨;安吉南方水泥有限公司(美欣达)接收污染土453车,约7248吨;协同处置单位接收污染土方量与实际开挖污染土方量基本相一致。2020321日至727日,水泥窑/砖瓦厂协同处置单位完成了本项目全部污染土壤的处置,且在处置过程中落实了二次污染防范措施,烧制成品能够满足安全使用的要求

效果评估单位(浙江大学)组织相关专家在现场踏勘、收集调查相关资料等基础上,参照国家和浙江省的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导则,根据《杭州华丰纸业有限公司(含杭州新丰纸业有限公司)场地风险评估报告》、《杭州华丰纸业有限公司(含杭州新丰纸业有限公司)污染地块土壤修复工程修复施工方案》等资料,确定了污染土壤修复工程施工的效果评估对象、标准及流程,通过文件审核、现场勘察、采样检测等手段,完成了修复工程效果评估,编制了《杭州华丰纸业有限公司(含杭州新丰纸业有限公司)污染地块修复工程效果评估报告》(以下简称《效果评估报告》),2020820通过专家评审。本地块修复后达到了安全利用的要求,无需进行后期监管。

2020916日,浙江省生态环境厅会同省自然资源厅委托技术机构对《效果评估报告》进行了技术审查,根据技术审查意见,提出以下评审意见:《效果评估报告》内容基本完整,选用的评价方法和标准较为规范,评估结论总体可信,原则同意通过评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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