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招租公告(东粮泊巷)
--杭实资营现有部分房屋对外出租,经研究决定采取书面公开竞价招租的方式确定承租人,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投标时间安排:2019年6月17日下午四点前报名、竞标单位(个人)提交报名表并缴纳保证金,竞标时间另行通知。
二、租赁房屋位置:见下表
三、租赁房屋面积和竞标起始价:
标的 | 房 号 | 面积(m2) | 起始价(元/年) | 保证金(元) |
1 | 东粮泊巷4号 | 58.04 | 38296 | 10000 |
2 | 东粮泊巷6号 | 84.15 | 50210 | 10000 |
3 | 东粮泊巷8号 | 26.48 | 14893 | 10000 |
4 | 东粮泊巷10号 | 58.36 | 27660 | 10000 |
5 | 东粮泊巷14号 | 52.81 | 26638 | 10000 |
6 | 东粮泊巷16号 | 105.42 | 53168 | 10000 |
7 | 东粮泊巷18号 | 51.71 | 26078 | 10000 |
8 | 东粮泊巷20号 | 27.05 | 17050 | 10000 |
9 | 东粮泊巷24号 | 78.68 | 34976 | 10000 |
10 | 长板巷53号 | 57.71 | 63918 | 10000 |
四、年租金每年在上一年的基础上递增5%。
五、租赁年限和续租条件:出租期限为3年,3年期满后重新公开竞价招租。
六、招租房产目前尚未取得房屋所有权证,承租方须自行了解办理相关证照的手续,承担相应风险,如有损失,均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七、对经营范围的限制说明:不得经营餐饮等扰民行业。
八、招租方式:
房屋承租权采取一次性密封报价的方式进行挂牌招租,原承租人依法享有同等条件下的优先承租权。
九、承租人须符合以下条件(原承租人除外):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和有效存续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不接受经营范围内含房产中介的)。
2、竞租人应提供担保,担保人对履约责任承担全程连带责任担保或经出租人认可的担保。
十、特别说明:
1、若承租人为原承租人外的其他人的,承租人须无条件同意等待招租标的的腾退,直至交付止。如果因出租人无法顺利收回招租标的原因导致延迟招租标的交付的,不视为出租人违约。租赁期以实际交付租赁房屋之日起算租赁期限,自动后延为租赁期整三年,在此期间承租人如有损失,全部自行承担(非原承租人适用)。
十一、咨询及联系方式:朱女士 85156854
报名地址:杭州市莫干山路18号蓝天商务中心七楼713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