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租公告
--本司现有部分房屋对外出租,经研究决定采取书面公开竞价招租的方式确定承租人,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投标时间安排:2018年7月31日下午四点前报名、竞标单位(个人)提交报名表并缴纳保证金,竞标时间另行通知。
二、租赁房屋位置:见下表
三、租赁房屋面积和竞标起始价:
标的 | 房 号 | 面积(m2) | 起始价 (元/年) | 保证金(元) |
1 | 东粮泊巷2号 | 23.83 | 15585 | 5000 |
2 | 东粮泊巷12号 | 45.42 | 27341 | 5000 |
3 | 东粮泊巷22号 | 28.28 | 14585 | 5000 |
4 | 中山中路382-7号 | 85.71 | 54000 | 10000 |
四、年租金每年在上一年的基础上递增5%。
五、租赁年限和续租条件:出租期限为3年,3年期满后重新公开竞价招租(无证房产,合同一年一签)。
六、招租房产目前尚未取得房屋所有权证,承租方须自行了解办理相关证照的手续,承担相应风险,如有损失,均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七、对经营范围的限制说明:不得经营餐饮等扰民行业。
八、招租方式:本次房屋承租权的招租方式采取一次性密封报价的方式进行挂牌招租,原承租人依法享有同等条件下的优先承租权。
九、承租人须符合以下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和有效存续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竞租人应提供担保,担保人对履约责任承担全程连带责任担保。
十、特别说明:
1、若承租人为原承租人外的其他人的,承租人须无条件同意等待招租标的的腾退,直至交付止。如果因出租人无法顺利收回招租标的原因导致延迟招租标的交付的,不视为出租人违约。租赁期以实际交付租赁房屋之日起算租赁期限,自动后延为租赁期整三年,在此期间承租人如有损失,全部自行承担(非原承租人适用)。
十一、即日起接受咨询,有意者请在2018年7月31日下午4时报名截止前,按本次招租的有关规定索取资料、报名。
联系人:朱女士 电话:0571-85156854
报名地址:杭州市莫干山路18号蓝天商务中心七楼713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