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产权(资产)无偿划转
基本信息
- 事项办理说明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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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名称
国有产权(资产)无偿划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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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类别
审批事项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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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及内容
1、国有产权(资产)集团内无偿划转(审批);
2、国有产权(资产)在集团与国有机构之间无偿划转(审核上报市国资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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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用对象
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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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条件
全资或控股二级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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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制条件
权属关系不明确或存在权属纠纷的企业国有产权(资产)不得 进行无偿划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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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止性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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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材料
1、《关于×××无偿划转的请示》(需上传,附参考模板);
2、划转双方董事会(总经理办公会)有关划转的决议(需上传,按企业格式上报);
3、划转双方及被划转企业的国有资产产权登记证(表)复印件(需上传);
4、划转的可行性论证报告(需上传,按企业格式上报);
5、划转双方签订的划转协议(需上传,按企业格式上报);
6、 中介机构出具的被划转企业划转基准日的审计报告或国资监管机构清产核资结果批复文件(需上传);
7、如果划出方涉及债务处置的,应当提交债务处置方案(需上 传,按企业格式上报);
8、如果被划转企业涉及职工分流安置的,应当提交职工代表大会通过的职工分流安置方案(需上传,按企业格式上报);
9、其他相关材料(需上传,按企业格式上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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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性依据
《企业国有产权无偿划转管理暂行办法》(国资发产权[2005]23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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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部门
资产管理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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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人
李梁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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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电话
85216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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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结果
审批或上报市国资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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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结时限
15 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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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跑办次数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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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路径
杭实 OA 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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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办事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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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关于×××无偿划转的请示》 | 下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