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enu
首页 > 政府(国企)信息公开 > 信息公开目录 > 工作信息 >公示公告

杭州市国资委外派专职监管人员招聘公告

--

为进一步加强国有资产监管,杭州市国资委决定面向全省公开招聘4名外派专职监管人员。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笔试、面试、组织考察、择优录取的方式进行,具体事项如下:

一、岗位介绍

外派专职监管人员是由杭州市国资委委派,在市属国有企业担任监事或财务总监的人员。外派专职监管人员为企业身份,以劳动合同形式明确权利和义务,聘用期为3年(含试用期3个月),聘用期满后,根据考核情况和个人意愿可以续聘。

外派专职监管人员的主要职责是,代表杭州市国资委对市属国有企业财务状况、经营管理活动以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职行为进行监督检查和评价。

二、资格条件

报名者需满足以下条件:

1、具有财务、会计、审计、金融等专业全日制大学本科(含)以上学历,特别优秀者(如省市会计领军人才等)可适当放宽。

2、取得高级会计师、高级审计师等专业技术职称或具有注册会计师资格。

3、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71年6月30日以后出生)。

4、从事财务、会计或审计等相关专业工作8年(含)以上,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在大中型企业的财务及相关部门担任正职2年(含)以上或副职3年(含)以上(企业类型划分标准按照国家统计局《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国统字〔2011〕75号确定);

2)在审计、评估等中介机构担任项目经理(含项目经理以上职级)3年(含)以上,并具备2年(含)以上大中型企业财务管理从业经验

上述工作年限和任职时间计算到2016年6月30日。

5、坚持原则,具有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以及较强的综合分析、判断和文字写作能力。

6、户籍地在浙江省范围内,准备在杭州长期工作和居住。

三、报名方式和时间

报名方式:从杭州市国资委网站www.hzgzw.gov.cn下载报名表,填写后发至邮箱gzw_hz@163.com

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16年7月28日下午17:30止。

咨询时间: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30,双休日除外。

联系人:陈女士、杨先生,电话: 81951780、81951586。



附件:杭国资董监(2016)115号


索取号:JS0058-2016-6-0024 公开机构:杭州市实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产生日期:2019年01月31日
版权所有 杭州市实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浙ICP备12022039号-1 浙公网安备 33010402000750号 DWSIGN BY:WEETOP